“賦”調解能力,“學”技巧方法——和平縣組織開展2024年下半年人民調解員培訓班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業務素質,2024年12月31日,和平縣司法局組織開展2024年下半年人民調解員培訓班,全縣鄉鎮調解員、行業性調解員、各司法所所長(負責人)、縣司法局人民參與促進法治股工作人員參加培訓。
本次培訓邀請廣東達倫(河源)律師事務所李彥紅律師、劉陽律師進行授課。培訓會上,律師們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聚焦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土地糾紛等常見矛盾,將相關調解法律法規、實際案例和調解技巧深度融合,提升人民調解員的法律運用能力。同時,強調調解員在工作中要客觀辯證地看待矛盾糾紛,不能有強烈的個人立場,不能罔顧法律規定,要公平持正維護雙方利益,不能傾向調解失于偏頗。
課后,人民調解員結合自身工作情況就日常調解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和疑惑進行了交流。調解員們紛紛表示:此次培訓內容豐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指導性,為今后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和平縣司法局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多元解紛長效機制,持續加強對調解員的業務指導,切實提高調解員的調解能力和專業水平,更好地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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