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制定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公告
為加強公眾參與,準確識別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制定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2〕2號)《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文件規定,現就河源市和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制定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有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況內容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平縣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2〕2889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我局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河源市和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具體詳見附件)。
二、征求意見內容
1、本項目對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
2、本項目對當地居民生產、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響;
3、本項目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
4、最關注實施過程中的哪些問題;
5、其他方面的意見和訴求。
三、公眾參與方式內容
本項目擬開展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工作,現將項目信息予以公示,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7日內,于2023年11月12日截止。
范圍覆蓋所涉及地區的利益相關者如要提出有關本方案實施的意見和建議,或要了解項目更加詳細的信息,可在本公告發布起公示時間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進行了解和反映。
四、聯系方式
1、實施單位及聯系方式
實施單位: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聯 系 人:吳女士
聯系電話:0762-5689718
2、調查單位及聯系方式
調查單位:廣東中源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黃女士
聯系電話:020-87371927
電子郵件:Hpbzsw@163.com
附件1:河源市和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2:關于發布《河源市和平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眾參與公告的起草說明.docx
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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