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縣華記汽車美容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和環審[2020]8號
和平縣華記汽車美容中心:
你中心報送的《和平縣華記汽車美容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施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以及《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9年本)的通知》和《河源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名錄(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一、和平縣華記汽車美容中心建設項目位于和平縣大壩鎮水背村落腳坑198號,中心點地理坐標為:E114°56′6.45″,N24°28′19.95″。項目總投資12.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占地面積200m2,建筑面積123m2,主要從事汽車維修、噴漆、美容等服務,主要工藝為修復、做底、打磨、清洗、噴涂、烤漆、打蠟等,年經營汽車維修80輛、汽車美容100輛。
二、根據深圳市星月之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和平縣華記汽車美容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評價結論,項目在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前提下,原則同意該項目建改設。
三、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廢氣執行
1.項目煙(粉)塵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項目噴漆、烤漆廢氣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6-2010)中第Ⅱ時段VOCs排氣筒排放限值及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核定污染物總量指標為總VOCs≤0.0912kg/a,其中有組織排放量為0.0432kg/a,無組織排放量為0.048kg/a。
(二)、廢水和生活污水:汽車清洗廢水經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和平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與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較嚴值。
(三)、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2類功能區排放限值。
(四)、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訂;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
四、按環保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以下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對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放置在車間(房間)內部,不能露天擺放,并且盡量遠離廠界,利用車間墻壁的隔聲作用降噪;
(二)高噪聲設備底座安裝減振墊減少振動噪聲;
(三)加強設備維修保養,避免因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突發噪聲;
(四)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1.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固廢主要有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收集后定點存放,定期交由物質回收公司處理,不得隨意丟棄,造成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中紙張、金屬類包裝廢物多,可回收利用性強,應加強這部分固廢的分類收集工作。堆放場所要定期進行清潔消毒,殺滅害蟲,由環衛部門清理。
3、危險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會有裝廢水性色漆、廢水性清漆、廢原子灰、廢汽車蠟包裝罐產生,屬于編號HW49(廢物代碼900-041-49),應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廢氣治理過程會產生少量的廢UV燈管,屬于編號HW29含汞廢物(廢物代碼900-023-29),應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五、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六、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組織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生態環境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管理。
七、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