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規定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反饋情況
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我局在和平縣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對《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規定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公示,向縣各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廣大市民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反饋意見與建議。
特此證明
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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