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收費項目
1、土地評估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2、衛生檢驗技術服務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3、鍋爐壓力窗口檢驗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4、橋式起重機檢測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5、防雷設施定期檢測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6、規劃放線測量費5萬平方米以下的0.2元/平方米;超過5萬平方米部分0.1元/平方米;
7、建筑工程質量檢測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8、工程質量監督費按0.5元/平方米收;
9、除“四害“服務費按規定標準的10%收;
10、房屋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11、房屋安全鑒定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12、商務代理費按工繳費結匯額3%收;
13、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費按規定標準的30%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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