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機構簡介
和平縣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成立于2007年,辦公地址在深圳福田(和平)產業轉移工業園的行政服務中心大樓,是和平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深圳福田(和平)產業轉移工業園的開發建設,對工業園實施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和協調服務。和平縣工業園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擬定園區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并統籌負責園區及和平縣招商引資工作,同時負責落戶項目的總體規劃和建設工程的審查審核工作,幫助入駐工業園的企業搞好安全生產。和平縣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財務辦公室、招商投資服務股、規劃建設股、征地股,具體分工如下:
一、辦公室:
1、負責來文、來電、來信的處理,信息化系統的收發文審批流程監控;各類計劃、總結、調研報告等綜合材料起草;各類發文審核、呈批、復核、繕印及印發;會議材料準備、會議記錄整理、送審、印發;年鑒和大事記整理。
2、負責縣委與縣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管委會班子會議決定事項、管委會領導批示事項等工作的督查督辦。
3、負責黨員統計、干部統計、勞動統計、工資統計等。
4、負責密件的登記、擬辦、呈批、轉辦、督辦、涉密媒質的管理等。
5、負責檔案文件的接收、整理、鑒定、立卷、歸檔、保管及其查詢利用等。
6、負責園區新聞信息的收集、審核、發布,定期編印《工業園區動態》,信息員隊伍的管理。
7、負責工業園區門戶網站日常管理;信息網絡建設;管委會機關計算機設備和內部網絡的維護及管理等。
8、負責印章管理;內部安全保衛;車輛管理調配;辦公用品采購、登記、保管和發放;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管理;以及水電、食堂、衛生、會議室、報刊的征訂等后勤事務的管理。
9、負責黨務信息數據庫建設;黨費收繳管理、組織關系的接轉;組織黨工委中心組理論學習、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實施“黨建帶團建”、“黨建帶工建”工作;負責指導下屬單位及區內企業的黨建、工會、團建、婦建及文化建設等工作。
10、負責管委會機關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合同人員合同簽訂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協助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對干部進行考察和考核;協助做好干部、職工的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等。
11、負責公務接待、扶貧開發、政府信息公開、宣傳、普法、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等。
12、負責因公因私出國(境)報批工作。
二、招商投資服務股
1、負責參與制定和宣傳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以及制定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管理規定。
2、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關于利用外資、招商引資政策,根據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任務,研究制定本年度招商引資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負責做好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并負責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確保招商引資項目的順利進行。
4、負責做好日常中外客商來區投資的前期接待、信息交流、政策咨詢、項目洽談、服務引介等工作。
5、負責協助企業的報批、注冊、登記、備案、年檢等工作。
6、負責做好招商引資的基礎材料整理工作,并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送招商引資項目統計報表等資料。
7、負責投資合同、章程的督查、落實及其變更工作。
8、負責組織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辦有關外事工作。
9、負責投資優惠政策及獎勵政策的宣傳和實施。
三、財務辦公室
1、負責工業園管委會和下屬單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2、負責編制綜合預算、信貸和融資計劃,承擔工業園建設資金的籌措、調度工作;
3、負責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財務分析制度。
4、參與工業園征地拆遷、工程建設的預結算工作。
5、負責土地出讓金和園內有關規費的征收、管理。
6、參與工業園自建或合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資管理工作。
7、負責工業園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規劃建設股
1、負責入園企業項目建設用地的規劃、放線及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工業園區用地測繪和規劃工作。
3、負責用地紅線、用地面積的核查。
五、征地股
1、負責房屋拆遷、安置及拆遷遺留問題處理工作。
2、負責土地丈量、果木青苗清點、公榜發放等征地工作。
3、負責制訂工業園征地拆遷資金的使用計劃.
4、負責遷墳安置,公墓山管理工作。
5、負責征地糾紛調解處理,來人信訪跟蹤落實工作。
6、負責農民安置房移交、遺留問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