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社村聯合會第一屆會員大會召開
11月20日,和平縣社村聯合會第一次會員大會召開,會議選舉產生和平縣社村聯合會第一屆理事會,標志著和平縣“社村”合作工作進入新階段,有力推動“社村”合作項目全面發展。省供銷社一級調研員、派駐和平縣“社村”合作試點臨時黨支部書記王旭陽,縣委副書記王在騰,副縣長黃志翔出席會議。
會議通過了《和平縣社村聯合會章程(草案)》和《和平縣社村聯合會選舉辦法(草案)》,選舉產生了和平縣社村聯合會第一屆理事會理事、監事會監事及其領導班子成員。縣委副書記王在騰當選理事會會長。
會議還舉辦了社村合作金融協議簽約儀式,中國農業銀行和平縣支行給予和平縣社村合作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人民幣8億元的授信額度。
據了解,和平縣社村聯合會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各類為農服務組織(企業)和農民、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共同組成的推進“社村”合作的聯合組織,對推動供銷合作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優勢互補、融合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促進農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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