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氣象局關于加強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的公告
氣象設施是氣象數據的直接來源,屬于基礎性公共服務設施。目前,我縣設有各類氣象觀測站50余個,其中區域自動氣象站設備均設在各鄉鎮,并為全縣提供氣象服務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范地面氣象觀測站》(GB 31221-2014)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氣象設施,都有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義務。對違反法律規定,危害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為確保和平縣氣象探測數據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保障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不被破壞,請各單位和個人注意加強對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工作中如有疑難問題,請及時與縣氣象局聯系,聯系人:郭友福,聯系電話:0762-5678206。
特此公告。
廣東省和平縣氣象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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