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召開(圖)
4月3日,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朱仁恩主持召開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縣長黃海生列席會議。
朱仁恩宣布,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33人,參加會議的有30人,超過全體組成人員半數以上,可以舉行會議。
會前,縣人大常委會對縣政府組成部門擬任人員進行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會上,黃海生對擬任為縣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人選作提請,朱仁恩公布了縣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成績。
會議在聽取擬任人選發言后,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決定任命劉曉詠同志任和平縣民政局局長;何育文同志任和平縣司法局局長;徐朝暉同志任和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葉大慶同志任和平縣水務局局長;黃小勇同志任和平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免去和平縣林業局局長職務;黃明東同志任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局長;楊國勛同志任和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陳君同志任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局長、免去和平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楊國彥同志任和平縣扶貧工作局局長;陳國權同志任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免去和平縣民政局局長職務;免去吳小虎同志的和平縣司法局局長職務。
朱仁恩代表縣人大常委會向新任命的10位同志頒發了任命證書。劉曉詠、何育文等10位同志左手撫按憲法,右手舉拳,向憲法莊嚴宣誓。
朱仁恩要求,新任命的10位同志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學習意識、法治意識、廉政意識、擔當意識、人大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素養和工作水平,在新的崗位上認真履職盡責,為實現建成智慧生態現代新城的和平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議還以舉手表決的形式,審議通過了縣人大常委會2019年度工作要點。
(記者/陳嘉俊 葉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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