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FG-2021-005
和府辦〔2021〕45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和平縣調整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發放的通知》(和府辦〔2017〕21號)廢止,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索引號: | 114416240072770458/2022-00003 | 分類: | 科技、教育 |
發布機構: | 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名稱: | 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2017年《和平縣調整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發放方案》的通知 | ||
文號: | 和府辦〔2021〕45號 | 發布日期: | 2022-01-21 |
主題詞: |
HPFG-2021-005
和府辦〔2021〕45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和平縣調整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發放的通知》(和府辦〔2017〕21號)廢止,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主辦單位: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系方式:0762-56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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